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救济途径
日期:2019-07-31 11:33来源: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行政执法救济途径:
一、行政复议
1、受理范围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第六条、第七条、第八条
2、申请部门:宜昌市人民政府
二、行政诉讼
1、受理范围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
2、申请部门: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
